AI导读:

近期基层调查发现,部分地区植物新品种侵权现象严重,套牌、白皮包、掺混等手段层出不穷,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种业侵权不仅侵犯权利人权益,更阻碍我国种业产业发展。发现难、取证难、打击难成为困局,需构建全链条防范打击格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法律体系。

种子作为农业“芯片”,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近期记者在基层调查发现,部分地区植物新品种侵权现象屡禁不止,“套牌”、“白皮包”、“掺混”等侵权手段层出不穷,严重扰乱了种业市场的经营秩序,极大挫伤了种业单位及企业的原始创新积极性。

套牌、白皮包、掺混,农民、种企与产业深受其害。从涉及侵权的玉米、小麦、大豆等品种来看,往往都是市场表现优异、销售火爆的品种。中部地区一家种子公司董事长透露,种业侵权行为五花八门,如售卖无合法包装的“白皮包”种子,虽价格略低,但主要面向亲戚朋友和附近农民,此类行为极难被发现。

侵权品种多样是涉种侵权案件的特点之一。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钱岚介绍,受理的侵权案件涉及的品种已从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扩展到薯类、果树等。

水稻是涉种侵权的重点品种。去年下半年,长三角地区一市公安机关侦破一起重大种业商业秘密侵权案,共查获侵权稻种6吨。侵权人违反保密协议,私自截留稻种亲本并非法种植,再交由其他公司更换品牌包装后销售。

侵权方式多样,也是一些地方种业侵权问题的显著特征。有的直接售卖侵权品种,有的“挂羊头卖狗肉”,通过标注其他品种名称“套牌”销售,还有的销售“掺混”种子。侵权主体也从专业制种公司及种子经营门店,扩展到农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

种业侵权“花样翻新”,不仅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更阻碍了我国种业产业的健康发展。中国科学院院士钱前指出,种业企业创制一个新品种可能需要长达二十年,原始创新频繁被侵权,将严重影响企业的创新积极性,缺乏核心知识产权,也将制约我国种业产业的做大做强。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种业侵权还会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种子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将带来粮食减产的风险,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

发现难、取证难、打击难,侵权“三难”困局亟待解决。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薄弱环节,全链条护“芯”体系存在断点。侵权行为的日益隐蔽,使打击种业侵权面临巨大挑战。

损失认定难,也是打击种业侵权行为面临的挑战之一。有的侵权获利取证困难,有的维权成本高、获赔少。长三角地区一家龙头种企负责人反映,公司投入巨额研发经费,但反复被侵权,维权成本高、耗时长,且获赔金额不成正比。

构建全链条防范打击格局,扭转种业侵权行为屡禁不止的态势。加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与知识产权行政及司法部门间的执法协作,将侵权记录与种子经营许可证年审挂钩。同时,健全种子产销全流程监管体系,从种植、加工到销售进行全流程监管。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种业司法保护新模式,严厉打击侵权行为。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等措施,依法加大惩罚力度,保护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普法教育,探索委托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诉前调解,以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

应进一步完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并建立种业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交流互通,共同分析研判种业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形势,研究加强保护的措施。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