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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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意见,从8个方面提出21条举措,覆盖种植养殖到进口等各个环节,压实各方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从8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举措,覆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贮存、运输、寄递和配送、销售、消费、进口等各个环节,旨在进一步强化全链条协同监管,压实各方责任。
该意见强调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性,明确了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其中,农业农村部门将强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出证管理,推进肉类产品品质检验无纸化出证,确保检验检疫证明的公开查验。
同时,意见还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准入,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部门严格落实许可审查要求,严禁擅自改变许可条件或未经审查即予许可。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市场准入标准的严格执行。
在食品贮存方面,意见要求食品贮存主体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施食品贮存全过程记录,并明确入库出库交付查验要求。此外,对于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意见压实了网络食品销售从业主体责任,要求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审查入网销售主体资质。
对于网络订餐配送的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网络订餐平台、餐饮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同时,加强网络订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把质量安全关,保持线上线下同标同质。
在校园食品安全方面,意见强调建立协同管理机制,要求教育部门会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制度。此外,还提出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制度,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涉及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网络食品销售、校园食品等多个财经相关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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