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意见,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制度,建立负面清单,包括暂停进口的疫区食品及应急处置食品等,海关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合作,确保食品安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该意见着重提出,要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监管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商务部将会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将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食品,以及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而启动应急处置的食品等,列入负面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时调整。海关部门将积极响应市场监管部门的需求,按照规定提供跨境电商企业、平台及境内服务商等相关信息,并及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交流工作。市场监管总局与商务部等部门,将进一步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召回责任,确保问题食品能够及时被召回。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加大召回监管力度,督促相关责任方切实履行召回义务。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