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意见
AI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提出8个方面21条具体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公众健康。意见直击食品安全治理中的重难点问题,强调全链条责任,要求相关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部署多条政策举措,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公众健康。
针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贮存、运输、寄递和配送、销售、消费、进口等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衔接存在的问题,该意见提出了8个方面需要健全完善的协同监管措施和机制,共21条具体措施。这些措施旨在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其中,强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出证查验、建立实施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完善校园食品安全协同管理机制等,都是聚焦百姓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出的创新举措。这些措施直击食品安全治理中的重难点问题,强调全链条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孙娟娟表示,意见直面当前食品安全治理中被高频曝光的重难点问题,强调了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监管部门的防控责任与行业部门的主管责任等。这抓住了全链条责任这一关键点,为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意见还强调了生态环境部门、教育部门等相关部门在保障食品安全中的责任。要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
为了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意见还提出了通过能力建设让责任落实到位的具体措施。例如,着眼于全链条中的薄弱环节,突出了食品运输从业人员、网约配送员的能力建设需求,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纳入网约配送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国务院食安委专家苏婧指出,意见不回避社会舆论反响强烈的热点事件,通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务实管用,持续深化改革破解监管难题,展现了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的决心。
食品安全是关乎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此次意见的发布,无疑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公众健康提供了有力支持。相关部门应积极响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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