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旨在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效,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助力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该办法细化审查标准,健全审查机制,强化监督保障,并将加强行政性垄断执法。

3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相关情况。此举旨在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效,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助力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市场监管总局竞争协调司司长周智高表示,《实施办法》的出台是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规则的具体实践,对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企业信心具有重要作用。据悉,《实施办法》将于4月20日起施行,并将加强宣贯实施,确保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到位。

《实施办法》将19项审查标准细化为66项具体情形,增强了制度的刚性和可操作性。此外,还明确了市场监管总局及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压实了文件起草单位的责任。此举旨在保障条例落实的严肃性、规范性和统一性。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丹介绍,《实施办法》还健全了审查机制,强化了监督保障。包括明确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方式和范围,规定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应通过政府部门网站等方式听取意见。同时,具体规定了举报的受理、移送、核查等程序,强化了责任追究。

在加强行政性垄断执法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将采取多项举措。公平竞争审查和行政性垄断执法是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两道重要防线。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坚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4年,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调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72件。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将部署开展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建立了反垄断领域“三书一函”制度,梯次运用多种手段推动政府行为规范。目前,已形成由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组成的较为完备的全链条制度规则体系。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