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发布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AI导读:
3月18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明确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并给予资金补贴。政策旨在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的绿色发展。
3月18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明确提出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以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推广高标准低排放及新能源货车。该政策旨在通过实施差别化补贴,鼓励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或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补贴政策将依据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因素确定,且仅限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支持的车辆不在此列。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
为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及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相关通知要求,三部委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加快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并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给予资金补贴。补贴范围、标准及实施期限已明确,同时,资金渠道和拨付方式也已确定,将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直接安排给地方,央地共担,确保政策有效实施。
通知还强调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包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的督促指导、财政部的动态监控及绩效评价、省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等,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对补贴申请人及地方相关部门的责任也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此通知,旨在推动老旧营运货车的报废更新,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绿色发展。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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