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细则出台,资金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不同。补贴时间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差别化补贴资金标准。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以及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资金将按照9:1的比例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具体而言,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各省级财政则需根据中央资金的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而省以下的经费分担办法则由省级财政进行确定。此次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补贴时间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报废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以及《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需在政策实施期内。此外,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还将根据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以及新购置车辆的动力类型等因素,实施差别化的补贴资金标准。具体标准可参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5〕17号)文件执行。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