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4月20日正式施行
AI导读: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将于4月20日正式施行,共计48条,细化了公平竞争审查的总体要求、审查标准、审查机制等内容,强化了监督保障措施,旨在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效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布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并将于4月20日起正式施行。该《实施办法》共计48条,对公平竞争审查的总体要求、部门职责、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审查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化和完善。
主要内容亮点包括:首先,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的总体要求,为政策制定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其次,将《条例》中规定的四大审查标准细化为66项具体情形,涵盖了限制或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及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方面,这有助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政策措施起草单位更准确地理解和规范适用相关标准。再者,健全了审查机制,对起草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程序和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方式和范围,增强了审查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最后,强化了监督保障措施,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效执行。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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