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消费者在网上发布差评后,商家以名誉受损为由提起诉讼。重庆市一案例显示,法院驳回商家诉求,认为消费者有权基于事实发表评价。近年来,差评纠纷屡见不鲜,法院提醒消费者应依法理性维权。

消费之后,在社交平台发布对商家“种草”或“避雷”的点评,是近年来兴起的消费新风潮。然而,部分商家认为负面评价损害了自身的名誉权,由此引发一系列官司。消费者是否有权在网上打差评?如果发生纠纷怎么维权?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由差评引发的网络侵权责任案例,为消费者提供了启示。

在重庆市綦江区,张某因车辆保养服务问题,对当地一家修理厂的服务提出批评,并在社交平台发布了3条视频。修理厂以名誉受损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张某认为,他发布的视频基于真实经历,并未歪曲事实,且已删除,未造成损失。而修理厂则要求张某停止侵害、公开道歉并赔偿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的视频内容基本属于客观描述,没有贬损和丑化的陈述,不足以降低修理厂的社会评价。最终,法院驳回修理厂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案例再次引发了对消费者差评权的关注。

近年来,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差评纠纷屡见不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权。合理差评有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商家服务水平。但消费者也需基于事实发表评价,避免恶意差评扰乱市场秩序。

此外,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3年“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中,也有一起消费者因差评纠纷起诉商家侵犯名誉权并胜诉的案例。法院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消费者应依法理性维权,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同时,多地政法机关也在严打“职业差评师”,保护商家合法权益。合理差评和正当投诉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商家服务水平,但恶意差评将受到法律制裁。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关键词:消费者差评权、网络侵权责任、法院案例、商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