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征求意见: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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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就《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旨在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确保出让区块不在禁止开采区域,明确战略性矿产资源出让管理,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生态保护。
人民财讯3月17日电,自然资源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旨在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保障矿产资源合理开发。规定矿业权出让部门需与相关部门核查拟出让区块,确保其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勘查开采区域。明确国家实施同一矿种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同级管理制度,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战略性矿产资源的矿业权出让,包括石油、烃类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放射性矿产、钨、稀土等。同时,意见稿也详细规定了矿业权协议出让的具体情形及竞争性出让的管理程序。
此举对于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文章来源:人民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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