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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郑洪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此案件再次警示,反腐败斗争必须保持高压态势。

  南方财经3月17日电,据央视新闻报道,2025年3月1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重庆市总工会原主席郑洪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判决结果显示,被告人郑洪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同时,对郑洪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进行追缴,上缴国库。此案件再次警示,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必须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治腐败分子。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