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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近日向北京、上海、海南、深圳四地首批13家外资企业发放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试点批复,标志着我国信息通信业对外开放取得又一重要成果。外资企业的进入将带来多元化电信服务和产品,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服务质量,助力电信业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正式向北京、上海、海南、深圳四地的首批13家外资企业发放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试点的批复。这些企业可以按照批复内容,正式开展互联网接入、信息服务等一系列增值电信业务。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我国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数量已超过2400家,同比大幅增长30%。此次获得批复的13家外资企业,其母公司均为国际知名跨国企业。它们的加入,将带来更加多元化的电信服务和产品,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升电信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数字生活需求。

我国电信业近年来积极与国际接轨,不仅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的制定,还加强了与国际电信组织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吸引外资“引进来”和推动本土企业“走出去”,我国电信业在国际化布局和全球连接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赛迪研究院政策法规研究所所长彭健指出,外资企业的进入将推动电信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更多选择。同时,扩大对外开放也将吸引更多外商投资,为国内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我国电信业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已逐步开放增值电信业务。从最初的4项到现在的8项,并取消了其中4项的外资股比限制,开放范围稳步扩大。自2013年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试点以来,开放政策已逐步复制到所有自贸试验区。

此次四地结合各自发展定位和资源禀赋,差异化、有步骤地实施试点对外开放工作。彭健表示,这将充分发挥四地的体制机制优势,率先在电信领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对外开放经验。

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启动四地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以来,外资企业对我国电信业务市场的投资意愿进一步增强。此次批复的发放,标志着我国信息通信业对外开放取得了又一重要成果。

该负责人表示,工信部将进一步深化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持续推动电信领域对外开放,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加入试点,探索更多新业态,激发市场活力。

专家建议,应进一步完善电信业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明确外资企业的准入条件、经营范围和监管要求。同时,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便利。

电信业扩大对外开放试点,不仅是为了在电信市场“分蛋糕”,更重要的是通过吸引外资,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与中国企业一起做大电信业增量市场,形成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生态。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