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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家电消费品类由8类扩围至12类,分别按销售价格的20%、15%补贴,家居换新增加床垫、桌椅等产品,按成交价格的15%补贴,电动自行车、数码产品也有相应补贴,并优化消费金融产品供给。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多项措施旨在促进家电、家居及数码产品的消费。通知明确,家电消费品类由8类扩围至12类,对一级、二级能效家电分别按销售价格的20%、15%进行补贴,每件家电最高补贴可达2000元。此外,家居换新范围增加床垫、桌椅等产品,消费者可按成交价格的15%享受立购立减补贴,同样最高补贴2000元/件。对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将给予新车实际销售价格的40%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为1200元/件。购买6000元(含)以下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数码产品,消费者可按销售价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每件产品最高补贴500元。

此外,通知还强调丰富适合以旧换新销售场景的消费金融产品供给,优化贷款首付比例、贷款期限、信贷额度等条件,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减免信用卡分期费率及其他手续费用等方式,进一步让利消费者。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