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总工会发布监督提示函,坚决纠正职场性别歧视
AI导读:
近期,多地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时询问女性婚育情况,坚决纠正就业歧视。智联招聘报告显示,62.5%女性在求职时被询问婚育计划。促进平等就业需完善法律体系,强化用人单位观念,政府提供配套政策,共同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近期,湖南、深圳、内蒙古等多地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明确提醒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严禁在招聘、录用时询问女性婚育情况,取消入职体检的妊娠测试,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录用标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亦着重提出促进充分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坚决纠正各类就业歧视。这一系列举措不仅重申了女性的平等就业权,更传递出坚决破除职场歧视的积极信号。
长期以来,“是否已婚”“何时生育”等问题成为女性求职者面临的隐形门槛。据智联招聘《2025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62.5%的女性在求职时被询问婚育计划,较上年增长13.7%。此类职场歧视屡见不鲜,从早期的“仅限男性”条款,到面试中的言语试探、录用时的拒绝理由,再到晋升时的“隐形天花板”,形式多样。
职场中关于女性婚育的歧视问题由来已久,隐性歧视存在判定监管难、维权成本高、企业顾虑多等现实情况。因此,禁问婚育状况只是起点,关键在于如何落实。需完善法律体系,明确责任,建立监督机制,强化用人单位的正确观念,帮助企业尊重和认同女性劳动者的贡献。同时,政府应提供配套补贴或税收政策,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建立合理的生育成本分摊机制,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包容的就业环境。
就业问题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热点。废除“35岁就业门槛”、破除“第一学历”歧视、提倡关注“妈妈就业”等议题备受热议。正如郑功成代表所言,“平等就业是建设公正社会的必要条件”。促进平等就业,主管部门应担当责任,用制度和政策为就业歧视划出“红线”。无论是性别还是年龄,用人单位招聘人才应看重求职者的能力。真正的平等不仅在于监督提示函的出台,更在于社会观念的革新与制度配套的完善。只有当企业意识到平等用工是竞争力而非负担时,婚育才不会成为女性职业生涯的断点,35岁也不再是职场用人年龄的终点。希望每个勤劳奋进的个体都能获得与能力相匹配的职场起跑线。
(文章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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