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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裁判规则司法解释,共27条,针对追责主体认定难、退卡难、转卡难、举证难等问题作出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严惩卷款跑路行为。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让消费者放心消费,让经营者诚信经营。这是构建和谐消费环境的重要基石。

  最高人民法院3月14日发布司法解释,完善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裁判规则,旨在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这一举措对于当前预付式消费领域存在的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预付式消费,如健身房会员卡、理发店充值卡、培训班学费等,已成为现代生活的一部分。然而,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问题频发,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困扰。此次司法解释的出台,正是为了破解这些痛点。

  司法解释共27条,针对预付式消费纠纷中的追责主体认定难、退卡难、转卡难、举证难等问题,作出了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将有效遏制预付式消费领域的乱象。

  严惩卷款跑路行为是此次司法解释的一大亮点。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消费者请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这一规定将有力打击卷款跑路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同时,司法解释还明确了商场场地出租者对租赁场地经营者资质的形式审查义务和过错责任。这有助于避免商场因租赁场地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而承担不当责任。

  此外,司法解释还规制了霸王条款。针对会员卡办了就不给退、不能转让、卡丢了不能补等问题,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这些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同时,司法解释还明确了消费者转让预付卡、解除合同、无理由退款等方面的权利。

  在破解举证难方面,司法解释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果经营者未与消费者订立书面预付式消费合同,应当作对消费者有利的解释。这一规定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司法解释的出台,不仅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利于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利。司法解释防范滥用权利的不诚信行为,引导当事人遵守合同,助力降低经营成本,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助力增强消费信心、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营主体诚信守诺,让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在更加诚信友好的市场环境中开展交易。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