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审核应用程序时,明确服务提供者是否提供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服务,并核验相关材料。此举旨在加强人工智能内容监管,促进技术健康发展。

  南方财经3月14日电,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并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办法要求,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在审核应用程序上架或上线时,必须要求服务提供者明确是否提供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服务。若服务提供者提供此类服务,平台则需核验其生成合成内容的标识相关材料。对于用户申请未添加显式标识的生成合成内容,服务提供者可在用户协议中明确用户标识义务和使用责任后,提供不含显式标识的内容,并需依法留存提供对象信息等相关日志至少六个月,此举旨在加强人工智能内容监管。(网信中国)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该《标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人工智能内容监管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对于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也提醒了互联网应用程序服务提供者,在提供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服务时,需要更加注重内容的合规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