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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拒收现金行为,构建多元支付并存下的现金流通便利环境,明确了适用主体、场景、权利义务及监管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3月14日发布《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规定》旨在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构建多元支付并存下的现金流通便利环境,促进金融服务的普惠性。

  《规定》共计19条,明确了适用主体和场景、收费单位和经营主体保障现金收付便利的权利义务、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服务的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其中,适用主体包括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涵盖线上线下各类场景。

  在场景经营主体义务方面,对于面对面服务、线上预约线下完成服务等,应支持现金支付并保持合理零钱备付。对于自助服务模式和统一管理场所,经营主体需在醒目位置标识支付方式及转换方式、服务联系电话。

  对于全部交易通过网络完成的,收费单位、经营主体需提前公示支付方式,尊重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

  银行业金融机构也被规范:一是明确其办理现金存取业务的义务,保障现金服务质量;二是作为收款受托方,应支持人工收取现金。

  针对监管职责,《规定》要求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公众发现拒收现金或差别对待现金支付的,可保存证据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维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公示。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