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发布人口高质量发展教育政策实施细则
AI导读: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发布《关于促进人口集聚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育儿补贴项目实施细则及服务流程,涉及二孩、三孩入学政策、小学起始年级取消户籍限制、放宽小学入学年龄及保障来呼人员子女转学需求等内容。
财联社3月14日讯,昨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发布落实《关于促进人口集聚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育儿补贴项目实施细则及服务流程。据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网站消息,为确保广大学生和家长准确理解教育政策,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制定多项实施细则。
其中,义务教育阶段二孩入学将享受“幼随长走”“就近择优”政策,三孩及以上孩子入学可在全市自由选择,这一政策旨在促进人口集聚,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
落实《关于促进人口集聚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和服务流程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口集聚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意见》,确保广大学生和家长准确理解教育政策,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二孩入学“幼随长走”、“就近择优”,三孩及以上孩子全市自由选择。该政策自《意见》实施之日起执行,适用于《意见》实施后在全市出生并落户的二孩、三孩及以上儿童。
家长需按照“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的招生方案,了解入学办法和报名流程,并按规定时间提交证明材料,经主管教育局审核后安排入学。
二、小学起始年级试点取消入学户籍限制。该政策同样自《意见》实施之日起执行,适用于回民区、玉泉区试点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
家长需按照“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的实施方案,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提交证明材料,经主管教育局审核后,在试点小学安置入学。
三、放宽小学入学年龄,满6周岁适龄儿童均可登记入学。该政策旨在让更多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自《意见》实施之日起执行,适用于当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优先保障8月31日前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其余当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可进行入学登记,如所在片区学位已满,家长可自愿选择调剂或下一年度入学。
四、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空余学位,保障来呼人员子女转学需求。该政策旨在满足来呼人员子女的转学需求,自《意见》实施之日起执行。
市四区教育局每学期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学位剩余情况,家长可携带居住证或工作证明提交转学申请,教育局将结合实际保障转学需求。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3日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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