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实施新政策,放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限制,包括二孩“幼随长走”、三孩及以上自由选择学校,试点取消入学户籍限制,放宽小学入学年龄,并公布空余学位保障来呼人员子女转学需求,旨在促进人口集聚和高质量发展。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口集聚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广大学生和家长准确理解教育政策,现就涉及我局相关内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二孩入学“幼随长走”、“就近择优”,三孩及以上孩子可在全市自由选择学校。这一政策旨在促进人口集聚,提升教育质量。实施时间:自《意见》实施之日起执行。适用范围:自《意见》实施后在全市出生并落户的二孩、三孩及以上儿童。家长需按照“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报名。

  二、小学起始年级试点取消入学户籍限制,自有住房与房户一致人员同等待遇。这一创新举措首先在回民区、玉泉区试点,旨在打破户籍壁垒。实施时间:自《意见》实施之日起执行。适用范围:试点区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家长需按方案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提交材料。

  三、放宽小学入学年龄,当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均可登记入学。这一政策体现了教育公平的原则。实施时间:自《意见》实施之日起执行。适用范围:当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家长需按规定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位紧张时可选择调剂或下一年度入学。

  四、市四区每学期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空余学位,保障来呼人员子女转学需求。这一措施有助于解决外来人员子女转学难题。实施时间:自《意见》实施之日起执行。适用范围:有转学需求的来呼人员子女。家长可向属地教育局提交转学申请。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3日

(文章来源:内蒙古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