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版传媒信披不完整遭警示,完整性原则引关注
AI导读:
10月17日,上交所对浙版传媒及有关责任人发出监管警示,因其发布《黑神话:悟空》相关信息时不准确且不完整,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构成误导。文章讨论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要求及违规后果。
10月17日,上交所对浙版传媒及有关责任人发出监管警示,因其在互动平台发布《黑神话:悟空》相关信息时,内容不准确且不完整,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构成误导。2024年8月,浙版传媒在回应投资者关于与《黑神话:悟空》业务关系的询问时,仅披露了公司作为出版方的身份,却未提及是否参与游戏收益分成,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监管督促后,公司才澄清不参与游戏收益分成,股价随即下跌。
上市公司在自愿性信息披露时,往往存在选择性披露或不完整披露的情况,这在市场热点时期尤为明显。浙版传媒在《黑神话:悟空》相关概念受市场高度关注时,仅披露了利好信息,却未及时回应关键信息,信息披露完整性有瑕疵,可能误导投资者。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组织者、责任人应严格遵循信息披露相关规则,确保信息的完整性。董事长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秘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应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并强化审核把关。对于互动平台的信息发布,也应走内部审核流程,确保符合法律规则要求。
目前,交易所对互动平台信息发布违规行为的惩戒对象主要是董秘,这可能导致上市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对互动平台的信息发布行为不够重视。建议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将惩戒对象上延到董事长,明确董事长也是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上市公司信披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原则,若失守完整性原则,可能同时失守其它原则,引发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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