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放宽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政策
AI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开展适度放宽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政策的试点,推动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助力科技强国建设。试点城市包括北京、上海等18个城市,试点银行包括大型商业银行等,贷款比例和期限均有所放宽。
为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开展适度放宽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政策的试点,旨在推动更多金融资源流向科技创新领域,加速构建适应科技创新的科技金融体制,助力新质生产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及科技强国建设。
并购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专门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金融监管总局深入调研科技企业融资难题,聚焦企业反馈的突出问题,试点适度放宽《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部分条款,以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特别是针对“控股型”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额的比例从“不超过60%”提升至“不超过80%”,贷款期限也从“一般不超过7年”放宽至“一般不超过10年”。
并购重组是科技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环节。延长贷款期限、提高贷款比例,能够更精准地满足科技企业并购融资需求。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指出,鉴于不同并购项目的回报期及整合复杂度各异,此次调整更加贴合科技企业并购实际。同时,提高并购贷款比例,也有助于科技企业更好地完成兼并重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科技企业对资金需求的期限较长,且研发创新过程中常面临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更需要外部资金支持。此次调整更符合科技企业对资金需求的特点,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科技企业并购,推动其做优做强。
在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的适用范围上,金融监管总局与多部门合作,明确了试点城市、银行和科技企业标准。试点城市包括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18个城市,这些城市科技资源集中、研发投入大、并购交易活跃。试点银行则包括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要求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治理完善、并购贷款服务水平高。试点科技企业则需具备科研积累强、创新能力强、技术改造需求大等特点。
在政策推动下,北京银行已成功落地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业务,为上海某民营上市科技企业提供了期限为10年、占并购交易价款77.46%的并购贷款。该并购方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增强其全产业链布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将指导相关金融监管局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试点顺利推进。同时,督促试点银行制定试点工作细则,健全信贷评价体系,强化资金监控,培养科技金融人才,为科技企业并购提供坚实支持。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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