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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国家标准,详细规定了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险控制要求,适用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放贷机构。

  北京商报讯(记者刘四红)3月13日,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官微消息,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国家标准。该标准详细规定了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险控制的总体要求、催收工作规范,以及促进催收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措施,适用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放贷机构(统称“金融机构”)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的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业务。

  文件明确指出,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催收机构在处理债务人个人信息时,均须承担个人信息保护的主体责任,制定并执行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标准、政策和流程,涵盖人员管理、业务操作、数据信息管理、权限管理、作业场地及机房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

  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若采用信息系统进行催收作业,需确保系统具备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和审计措施,个人信息应进行屏蔽显示处理。同时,终端和网络应具备数据防泄密保护措施,确保不留存敏感个人信息。此外,催收作业中使用的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存储等设备,应由金融机构或第三方催收机构统一配置和管理。

  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的催收作业场所还需加强安全防范,如设置门禁等。同一第三方催收机构在处理多家金融机构的催收业务时,必须实现不同金融机构的信息和数据有效隔离,确保信息安全。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