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央行决定在多个省市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内容涵盖跨国公司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集中比例、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等,旨在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升金融稳外贸稳外资服务质效,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厦门等省市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助力我国外贸和外资发展。

  主要内容亮点包括:一是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灵活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集中比例,增强资金运作自主性;二是跨国公司可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便捷办理境外成员企业的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提升跨境资金管理效率;三是政策进一步放宽,跨国公司可以人民币更便利地开展跨境收支业务,促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四是对于不涉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资本项目变更等业务,银行可直接办理,简化流程,提高办理速度。

  未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持续推动外汇领域制度型开放,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改革,扩大政策覆盖面,不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的便利化水平,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文章来源:央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