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详解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确保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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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介绍,芬太尼类药品临床用于镇痛,非医疗使用会引发滥用问题。我国共有4种芬太尼类药品批准上市,2024年生产量100公斤,主要出口至韩国、越南等国,从未向北美地区出口。
北京商报讯(记者王寅浩)3月12日,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就《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答记者问。据其介绍,芬太尼类药品在临床上主要用于镇痛,但非医疗目的的使用可能会引发药物滥用,甚至导致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截至目前,我国共有4种芬太尼类药品被批准上市,包括芬太尼、舒芬太尼、瑞芬太尼和阿芬太尼。这4种药品由3家企业生产原料药,5家企业生产制剂。在2024年,我国芬太尼类药品的原料药生产量达到了100公斤,主要用于满足国内医疗需求和出口。出口方面,2024年我国芬太尼类药品出口量为12.3公斤(以芬太尼类物质碱基计),主要出口目的地包括韩国、越南、菲律宾等国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从未向北美地区出口过芬太尼类药品,体现了我国在药品管控方面的严格态度。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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