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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强调芬太尼类药品临床镇痛作用,并警示非医疗目的使用风险。截至目前,我国共有4种芬太尼类药品合法上市,实施最严格管制措施,未发现违法生产经营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况。

3月12日,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就《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答记者问。此次发布旨在强调芬太尼类药品的临床镇痛作用,并警示非医疗目的使用可能引发的药物滥用及公共卫生、社会问题。

截至目前,我国共有4种芬太尼类药品作为合法药品上市,分别是芬太尼、舒芬太尼、瑞芬太尼、阿芬太尼。其中,3家企业获准生产原料药,5家企业获准生产制剂。2024年,我国芬太尼类药品原料药生产量为100公斤,主要用于满足国内医疗需求和出口。出口方面,去年我国芬太尼类药品出口量为12.3公斤,主要出口至韩国、越南、菲律宾等国家,且从未向北美地区出口。

国家药监局表示,芬太尼类药品在我国均列入麻醉药品管理范畴,实施最严格的管制措施。这包括企业定点生产、以需定产、固定渠道销售,以及出口准许证管理等。监管部门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组织专项和飞行检查,确保生产经营秩序规范。同时,对出口实行国际核查制度,确保贸易合法性。通过多方努力,我国芬太尼类药品生产经营管理稳定,未发现违法生产经营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况。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