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谈法治营商环境:行政法制度创新是关键
AI导读:
江必新教授在接受专访时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需通过行政法制度创新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壁垒,确保公平竞争。他提出了多项措施和建议,包括完善法律规范、加强程序约束、强化权力监督等,以营造公平的发展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此给予了高度关注,强调通过行政法制度创新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报告提出,“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
在此背景下,湖南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必新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的专访,就如何通过行政法制度创新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壁垒,以及如何在司法实践中以高质量司法回应市场主体的法治需求进行了深入探讨。江必新教授在司法和学术领域均有深厚建树,其研究成果广泛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中国法学》等权威刊物。
消除“三门”现象,核心在于约束公权力
江必新指出,从行政法角度看,确保行政机关在执法时为民营企业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避免“旋转门”“玻璃门”“弹簧门”现象,需通过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程序约束和完善监督救济机制等路径来实现。具体措施包括完善法律规范、推行负面清单制度、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程序约束、推行电子政务全程留痕、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强化权力监督、重视权利救济、推进服务型政府转型以及优化制度保障等。
江必新强调,消除民营企业面临的“三门”现象,核心在于通过行政法制度约束公权力的任性,将“平等保护”从原则转化为可操作、可追责的具体规则。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系统性制度设计
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江必新认为,通过行政法制度创新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壁垒、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实质性突破,需要系统性制度设计。他提出了包括认清地方保护主义的制度性成因与法律规制困境、探寻行政法制度创新的核心路径以及深化配套制度协同改革在内的多项建议。
江必新特别强调了建立市场统一性审查制度、用数字化监管赋能法治实施的重要性,并建议通过财政税收制度联动、司法管辖机制创新以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等方式深化配套制度协同改革。
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对司法活动的挑战
江必新还探讨了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对司法活动构成的挑战。他指出,舆论场域与司法逻辑存在本质冲突,包括认知维度差异、价值排序分歧以及传播机制异化等方面。同时,司法回应也面临着结构性困境。
为应对这些挑战,江必新提出了建立梯度回应机制、构建“防火墙”制度、培育法治对话空间以及创新技术治理工具等制度调适的进阶路径。
数字经济与监管的平衡
针对数字经济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江必新认为立法需要兼顾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他提出了包括平衡立法理念、设计核心制度、创新动态治理机制、衔接国际规则、保护特殊群体以及构建实施保障体系在内的六项建议。
江必新特别强调了完善数据要素确权体系、构建数据分级分类确权框架的重要性,并指出要防范数据垄断、算法歧视以及技术滥用等风险。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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