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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近日印发《卫星网络国内协调管理办法(暂行)》,旨在完善航天领域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规范和优化国内协调工作,提升协调效率。此举将进一步激发航天企业活力,推动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工信微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完善航天领域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促进卫星频率轨道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卫星网络国内协调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此举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并参照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国内卫星网络协调工作。

《办法》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优化。首先,明确了国内协调的基本原则,包括国内协调地位判定标准、各单位职责分工、干扰处置和监督措施等。这一规定为后续的协调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其次,规范了国内协调的程序,明确了建立国内协调关系的条件和流程,以及协调需求征集、汇总、公示和反馈等环节的时限要求,确保协调工作的有序进行。最后,优化了国内协调机制,强化了国家无线电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提出了无需建立国内协调关系的情形,减少了协调对象范围,并引入了五种完成国内协调的形式,有效降低了协调的复杂度。

未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做好《办法》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并制定配套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这将进一步激发航天企业的活力,推动航天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为我国航天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