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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1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的发债要求及资金使用主体,旨在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稳经济、促发展,有效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通知还强调了完善申报审核流程、资金和收益综合平衡及严格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大河财立方消息】2025年3月11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的发债要求及资金使用主体。这一举措旨在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稳经济、促发展,有效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通知指出,申请发行专项债券的土地储备项目必须纳入土地储备计划,并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对应标识码。各地应优先将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中的地块纳入计划,包括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的房地产用地等,2024年11月7日后供应的土地则不列入此范围。专项债券资金专款专用,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封闭管理。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完善专项债券申报审核流程,要求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谋划土地储备项目,优先选择成熟度高、操作性强、预期效益显著的项目,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融资收益平衡。同时,对“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提出了不同的管理要求。

  在资金和收益的综合平衡方面,通知要求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严格对应到项目,确保项目融资收益平衡。各地需在评估土地市场供需关系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专项债券的发行期限。

  为确保政策有效实施,通知还强调了严格监督管理的重要性,要求设区市、县人民政府压实主体责任,省级财政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监管抽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对部分重点项目开展随机抽查。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与此前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自然资源部财政部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