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工作新规出台
AI导读:
自然资源部、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优先将处置存量闲置土地纳入土地储备计划,并考虑新增项目。2024年11月7日后供应土地不列入范围。专项债券资金专款专用,支持土地储备工作。
自然资源部、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强调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工作。通知要求各地优先将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中的地块纳入土地储备计划,并考虑将确有需求的新增土地储备项目也纳入计划。存量闲置土地主要包括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的房地产用地、已供应但未动工的房地产用地,以及其他满足收回收购条件的土地。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11月7日之后供应的土地将不被列入存量闲置土地范围。此外,用于土地储备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封闭管理,仅限于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使用,专项支持土地储备工作的推进。
(文章来源:财联社)
关键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土地储备、存量闲置土地、专款专用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