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随着汽车自动化、智能化发展,全国人大代表金力建议加快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为自动驾驶提供法律保障。近年来,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广泛开展,但面临多重挑战。金力指出需明确自动驾驶法律地位,推进制度创新,调整现有人车管理与通行规定。

  随着汽车自动化、智能化发展提速,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进程备受关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院士、复旦大学校长金力近日建议相关部门及时跟进自动驾驶的技术进展和应用趋势,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工作,以营造安全与畅通兼顾、效率与公平调和的自动驾驶制度环境,助力我国在全球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竞争中抢占先机。

  近年来,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在全国范围广泛开展。截至2024年9月,全国已建设17个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区、7个车联网先导区、16个“双智”试点城市,开放测试道路超3.2万公里,发放测试牌照7700余张,累计测试里程突破1.2亿公里。

  2024年上半年,中国乘用车市场L2级辅助驾驶新车渗透率达55.7%,全年智能网联汽车销量超1700万辆。预计到2030年,部分自动驾驶和有条件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销量占比将超过70%,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占比将达20%。自动化和智能化已成为汽车产业发展新趋势,但自动驾驶也面临多重道路交通安全挑战,如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缺乏法律依据、人车管理与通行规定不适应技术发展等。

  Deepseek等技术正引领人工智能新时代,智能驾驶加速发展。各方都在加快推进从道路测试到规范建设的进程。

  金力指出,足够里程的道路测试是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落地的关键。然而,现行规定多为政策性或规范性文件,效力层次较低,且存在不一致性。

  金力还强调,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人车管理与通行规定方面已不适应技术发展。自动驾驶使规制对象发生明显变化,需更加关注自动驾驶汽车的准入机制和安全员管理,以及自动驾驶系统对交通规则的影响。

  为此,金力建议明确自动驾驶的法律地位,推进制度创新,为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提供上位法依据。同时,根据实践情况调整现有人车管理要求与道路通行规定,明确自动驾驶汽车的准入条件,制定新的通行规则,并公平合理划分交通违法与事故责任。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