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出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的建议,包括建立督察制度、完善法律法规、创新监管手段和提高全民认识。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大保护格局。

  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3月9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委员进行大会发言。新华网进行现场直播。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张广汉:

  各位委员,我发言的题目是: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这是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出的重大任务,也是解决当前文化遗产事业存在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文化遗产作为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承载着灿烂文明,传承着历史文化,维系着民族精神。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文化遗产保护仍面临诸多挑战,破坏行为时有发生。因此,完善顶层设计,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显得尤为重要。以下是我的几点建议:

  一是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作为实现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的制度保障与工作手段。建议加强各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协调机构,协同推进各类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构建大保护格局。同时,针对不同类型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分类施策,精准用力。

  二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等历史文化遗产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主体。亟需出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补充细化监管处罚条款,用最严格的法律法规保护文化遗产。

  三是创新监管手段,加强经费和科研力量支持,推进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提高实时监管能力。通过数字化存档等手段,为公众提供文化体验,有效监督和监控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状况。

  四是提高全民认识,通过培训、宣传等手段树立正确保护观念,鼓励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同时,发挥市场作用,鼓励企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共进,为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贡献力量。(关键词:文化遗产、保护、监管、法律法规)

(文章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