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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宣布,全国6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实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16个省份部分实现。仍有9个省(市)要求发放至单位。此举标志着我国在保障女性职工生育权益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国家医保局3月8日宣布,全国范围内生育津贴发放政策取得新进展。目前,已有6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这包括上海、福建、山东、重庆、甘肃、宁夏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同时,还有16个省份部分地区实现了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的政策,涵盖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河南、湖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等地。然而,仍有9个省(市)坚持将生育津贴发放至单位,具体包括山西、吉林、江苏、江西、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

此举标志着我国在保障女性职工生育权益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有助于提高生育津贴发放的透明度和效率。未来,随着政策的进一步推广和完善,预计将有更多地区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