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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田轩建议尽快推进商自然人个人破产法立法工作,为创业者提供债务豁免机制,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目前,个人破产制度在多地已开展试点,但仍需完善配套制度和金融机构支持。

 要给“诚实而不幸”的商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者小微企业出资人再来一次的机会,让他们摆脱债务的困境,重新回归正常的经济生活,甚至能够让他们二次创业。2025年3月6日,全国人大上海代表团全体会议后,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金融学讲席教授田轩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这样表示。

 田轩今年带来了一份“尽快推进商自然人个人破产法立法工作”的建议。他提到,一些“诚实而不幸”的创业者因行业或市场等原因创业失败,因对赌协议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陷入困境,资产冻结,甚至个人资产被用于还债。这不仅抑制了创业积极性,也与国家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导向背道而驰。田轩认为,创业失败率高,需要个人破产制度给予创业者重新站起来的机会。

 个人破产制度近年来备受关注。2019年国家发改委公布《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正式提出构建和完善自然人破产制度。二十届三中全会也提出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目前,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地已开展相关试点,其中《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成为全国首部个人破产立法。

 田轩建议尽快启动个人破产法立法程序,明确立法目标,以保护“诚实而不幸”的商自然人为核心,提供债务豁免机制,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立法应明确适用主体范围,限定为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商自然人,并建立合理的免责制度,优化破产程序,降低申请门槛。

 在配套制度建设上,田轩建议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平台。同时,优化财产登记制度,设立破产辅导与援助机制,为商自然人提供专业的破产咨询和辅导服务。此外,他呼吁金融机构支持个人破产改革,允许金融机构在个人破产案件中对个人贷款进行减免或豁免。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浙江省政协副主席、民盟浙江省委会主委成岳冲也关注到个人破产制度。他建议扩大试点范围,支持试点地方制定差异化规则。同时,个人破产立法应与企业破产程序衔接,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为避免个人破产导致“逃废债”,成岳冲建议打造“信用中国”大模型平台,依法追究恶意欺诈破产债务人的责任,并开通“诚信债务人绿色通道”。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