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呼吁增设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出口豁免”规定
AI导读:
全国人大代表陈保华在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呼吁加速推进在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中增设‘出口豁免’规定,以完善制度机制,保障中国医药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此举旨在提升我国医药产业国际市场核心竞争力。
在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陈保华呼吁,希望凝聚多方力量,加速推进在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中增设‘出口豁免’规定,以完善制度机制,保障中国医药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相关规定,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会对新药相关发明专利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然而,由于现行制度未对药品出口作出明确的‘出口豁免’规定,国内药企在专利补偿期内无法生产并出口专利产品至无保护或专利保护已过期的国家,限制了我国制药企业的国际发展。
陈保华指出,全球仅40多个国家设立药品专利期限补偿规定,其中约30个为欧盟国家,且这些地区通过‘出口例外’等规定为制药企业提供了绿色通道。我国制药企业因此面临国际市场被竞争对手抢先占据的严峻局面。
作为国际原料药生产大国和仿制药主要供应商,我国制药企业近6000家,仿制药行业是医药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近年来,中国仿制药产业虽规模持续扩大,却面临产业升级压力、国际竞争加剧等多重挑战。
为此,陈保华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增设‘出口豁免’例外规定,允许在药品专利权延长期内,以出口为目的的原料药和制剂的研发、制造、使用、销售等行为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此举旨在引导和保障我国原料药、仿制药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升我国医药产业国际市场核心竞争力,为国民健康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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