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优化药品集采政策,强化质量监管
AI导读:
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优化药品集采政策,强化质量监管。回应集采议题,如原研药集采丢标等。集采政策六年来影响广泛,需在多方间求平衡。未来将持续调整政策,加强监管,确保药品质量。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中,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优化药品集采政策,强化质量监管,确保民众用药安全”。这一表态针对近期集采议题作出回应,如原研药集采丢标、临床反馈原研与仿制药疗效差异及医生、患者用药选择权受限等。
2月9日,国家医保局、药监局就京沪政协委员提案回应,表示集采中选企业可在保证质量前提下薄利多销,提案涉及集采药品疗效及医生用药选择权问题。自2018年“4+7”集采试点以来,国家医保局已组织十批435种药品集采,以价换量,降低虚高定价,减轻患者负担。
集采政策六年来,影响药企、流通企业、医院及患者。需在医保控费、医生/患者用药选择、药企发展间求平衡。国采已节省医保基金约4400亿元,淘汰低端仿制药,提升产业集中度。但业内人士指出,仿制药过评加速,首仿公司盈利窗口缩短,竞价模式致中标价低,影响药企发展。
国采机制确保质量,药品需通过一致性评价。但医生反映,个别仿制药与原研药存在临床差异。此外,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数据遭质疑造假,国家药监局已更正并致歉,呼吁数据公开透明,加强真实世界研究,增强信心。
集采政策持续调整,如增设特殊品种采购量比例,给予更多选择空间;确定备供厂家,防止断供;加强药品监管,取消9个因质量风险中选资格药品,严肃处理相关企业。未来将持续加强监管,鼓励临床反馈质量风险,科学规范临床研究。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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