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猴痘疫情防控公告
AI导读:
3月4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要求来自疫情国家的人员主动申报,海关将采样检测并采取医学措施。公告即刻生效,有效期6个月。世卫组织已宣布猴痘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月4日,海关总署发布重要公告,旨在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根据公告,凡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若曾接触过猴痘病例或表现出相关症状,包括发热、头痛、背痛、肌痛、淋巴结肿大、皮疹和黏膜疹等,在进境时需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人员将依据规定程序进行采样检测,并采取必要的医学防控措施。此公告即刻生效,并将持续有效6个月。值得注意的是,世界卫生组织已于2月27日宣布,猴痘疫情目前仍被视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卫生安全不容忽视,我们每个人都应积极配合相关防控措施,共同守护健康。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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