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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交通运输部召开视频会议,调度江苏、浙江等重点省份内河水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深化安全意识、明确职责分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3月3日,交通运输部紧急召开视频会议,针对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等重点省份的内河水运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会议着重强调,此次内河水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形势紧迫、任务繁重、标准严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需深化安全意识、明确职责分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防范重大风险,遏制事故反弹,确保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会议进一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导向,以实际行动和成效践行安全生产,坚定维护“两个确立”,努力做到“两个维护”。特别要针对内河客运企业、运输船舶、关键岗位人员及涉客航线水域,实施精准措施,全力打赢内河水运安全隐患的攻坚战和歼灭战。

会议明确,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需严格按照内河水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规划,在省、市、县三级层面集结力量,强化风险分析,集中攻坚克难,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同时,要抓住企业、船舶、船员、通航环境及秩序等关键环节,加大隐患整改力度;运用企业自查、全面排查、定点排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确保重大隐患逐一整改、动态清零,不断填补监管空白,并加速研究推出一系列强化内河水运安全监管的“硬措施”。此外,还需对客渡运航线安全条件、内河船舶驾驶员履职能力进行评估,将船员适任情况纳入船舶开航前检查清单;在关键水域增设导航标识,建立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推动内河客渡船全面配备甚高频无线电通讯设备,并落实一系列智能化安全防范设施和配套制度。

会议还提出,需持续深入检查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个人或单位,将给予警示通报、约谈曝光,必要时采取停产停业等措施严肃惩处。同时,对高危作业、大型工程项目、关键枢纽场站等实施高级别管控,一旦发生事故即启动高级别调查程序,对事故多发单位进行高级别约谈和挂牌督办。此外,还需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事故“日报告”要求,并加强应急值班队伍建设。

近期,交通运输部将继续对内河水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调度,并派遣工作组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地进行督导,确保内河水运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