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标志不再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
AI导读:
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消防安全标志(避难逃生产品类别)将停止强制性认证管理,相关指定认证机构需注销已发放的证书。
记者今天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相关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消防安全标志(具体为避难逃生产品类别)将停止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这意味着相关指定认证机构需注销已发放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此举旨在进一步优化消防安全产品的市场准入环境,提升产品流通效率。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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