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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要求企业真实全面宣传,加强能力建设,明确系统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提升产品功能、性能和质量安全水平。

2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明确提出了对智能网联汽车营销宣传的规范要求。企业向消费者介绍智能网联汽车的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和边界时,必须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严禁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以保障消费者正确理解和使用智能网联汽车产品。

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需主动承担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根据《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要求,加强相关能力建设,以适应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及OTA升级活动。企业应对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及OTA升级活动进行全面测试验证,明确系统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确保控制策略合理,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在开发、生产、运行等阶段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持续提升产品功能、性能及质量安全水平。

此外,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的命名及营销宣传中,禁止使用可能误导消费者认为该系统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表述,防止驾驶员误用带来风险。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新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