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与召回指南》发布,强化营销宣传规范
AI导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要求企业真实、全面提供产品信息,严禁虚假宣传,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准入管理、召回机制及OTA升级监管。
人民网北京2月28日电 (方经纶)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消息,2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简称《指南》)。这份《指南》着重强调了“规范营销宣传行为”,为智能网联汽车市场树立了新的标杆。
《指南》的出台,旨在保障消费者权益,防止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根据《指南》要求,企业在向消费者介绍智能网联汽车的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及系统边界时,必须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严禁夸大系统能力或进行误导性宣传,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理解和使用智能网联汽车产品。
同时,《指南》明确指出,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的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企业不得使用可能误导消费者认为该系统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用语,防止驾驶员因误解而滥用辅助系统,从而引发安全风险。
据悉,《指南》详细分为4大项14小项,全面加强了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准入管理、召回机制以及软件在线升级(OTA升级)的监管。其中,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搭载的组合驾驶辅助系统遵循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40429-2021),被定义为2级驾驶自动化系统。
(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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