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审议通过《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动方案》
AI导读: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旨在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资源安全、减少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方案提出数字化技术、法治化建设、标准化引领等手段,强化全链条管理,构建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
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该《行动方案》针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作出具体规划,对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资源安全、减少安全隐患及环境污染至关重要。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迅猛增长。数据显示,至2024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3140万辆,动力电池装车量稳居全球首位。然而,随着动力电池退役量逐年攀升,部分退役电池流入非正规回收渠道,甚至被“黑作坊”拆解,引发公众对动力电池退役带来的安全隐患及环境污染的担忧。
退役动力电池既是危险品,含有锂、钴、镍等金属和化学物质,不规范操作或处理不当易引发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又具备梯次利用和再生资源价值。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回收利用退役动力电池,是消除隐患、解决环保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缓解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上游资源依赖的有效途径。
《行动方案》围绕全链条管理,提出以数字化技术、法治化建设、标准化引领等手段破解行业难题,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绿色闭环”。
强化全链条管理,打通堵点,构建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运用数字化技术监控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流向,实现全程可追溯。这就像为动力电池配备“数字身份证”,有效管理电池来源、去向及使用情况,避免非法回收和资源浪费。
法治化手段规范回收利用,完善相关行政法规,加强监管。2024年底,工信部发布更严格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但与《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相比,我国尚缺乏针对性法律,多为宽泛的基础环保法律,难以支撑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健康发展,亟需立法加强。
例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建立动力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但目前我国政策要求整车企业承担主体责任,未明确动力电池企业责任。动力电池企业更有条件作为回收主体。因此,需通过专门法律,明确各环节主体要求,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加快修订动力电池绿色设计、碳足迹核算等标准,以标准引领回收利用。截至2024年底,我国已发布多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但企业标准权威性和通用性不足。亟需推进细分领域产业标准体系建设。
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标准体系应涵盖管理规范、设计生产、报废回收、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等环节。按急用先行原则,重点制定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剩余容量评估、快速检测分选等关键领域标准。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思维,推动建立全过程统一标准化体系。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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