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新规发布,助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旨在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和召回管理,规范OTA升级活动,提升产品安全水平,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2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该《通知》旨在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汽车生产企业的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准入和召回管理,规范汽车生产企业的OTA升级活动,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安全水平,从而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促进新技术规范应用,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介绍,该《通知》包括总体要求、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强化汽车软件在线升级活动协同管理、保障措施四个部分,以及三个附件。
《通知》强调,汽车生产企业需落实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和召回管理,规范OTA升级活动,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在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方面,《通知》要求企业依据《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加强能力建设和产品安全设计,对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及OTA升级活动开展充分的测试验证。同时,深化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健全事件事故报告与研判机制,加强产品认证服务和管理。
在强化汽车软件OTA升级活动协同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加强对企业OTA升级活动的监督管理,健全安全保障能力,规范OTA升级备案。并明确不涉及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变更、涉及技术参数变更、涉及汽车自动驾驶功能(3级及以上驾驶自动化功能)以及消除汽车产品缺陷、实施召回等的OTA升级活动分类管理要求。两部门建立了OTA升级活动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管理协同。
在保障措施方面,《通知》提出强化企业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规范企业营销宣传行为。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监督检查通知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两部门组织有关技术机构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管理监管技术研究,推进有关标准规范制修订。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关键词:智能网联汽车,汽车生产企业,OTA升级,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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