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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工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和召回管理,规范OTA升级活动,提升产品安全水平,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2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该通知旨在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准入和召回管理。

《通知》要求汽车生产企业落实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准入和召回管理,进一步规范OTA升级活动,以提升产品安全水平,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同时,推动新技术规范应用,助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介绍,《通知》包含总体要求、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强化汽车软件在线升级活动协同管理、保障措施四个部分,以及三个附件。

在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方面,《通知》明确企业需依据《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加强能力建设和产品安全设计,对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及OTA升级活动开展充分测试验证。同时,补充增加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和OTA升级信息有关技术参数,纳入产品准入和生产一致性管理。

在OTA升级活动协同管理方面,《通知》要求企业健全安全保障能力,规范OTA升级备案,并根据OTA升级活动的不同类别,实施分类管理。两部门建立OTA升级活动备案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管理协同。

在保障措施方面,《通知》强调企业需落实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营销宣传行为。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协同配合,监督检查通知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推进有关标准规范制修订,夯实能力建设。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