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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强调汽车生产企业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和召回管理,规范OTA升级活动,提升产品安全水平,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通知》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明确汽车生产企业需落实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和召回管理,进一步规范汽车生产企业OTA升级活动,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

  为落实《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做好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规范汽车生产企业OTA升级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管理协同,落实汽车生产企业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

  汽车生产企业应主动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能力建设,开展充分的测试验证,确保控制策略合理,严格履行告知义务,提升产品功能、性能和质量安全水平。在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中,补充增加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和OTA升级信息有关技术参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品准入和生产一致性管理,并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

  三、强化汽车软件在线升级活动协同管理

  企业实施OTA升级活动,应当按要求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备案,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将开展备案评估与监督检查,规范OTA升级应用方式。

  四、保障措施

  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持续确保汽车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OTA升级活动管理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协同配合,做好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2月25日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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