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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提升能级的若干措施》,旨在鼓励总部进一步集聚多项功能,升级为高能级总部。计划三年内实现具备三项以上功能的总部达到400家,亚太区总部数量保持稳定增长,并引进和储备一批培育型总部。

新华财经上海2月27日电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上海市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提升能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旨在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进一步集聚研发创新、财资管理、投资决策等多项功能,升级为亚太区总部、事业部全球总部等高能级总部。计划三年内,实现具备三项以上功能的总部达到400家,亚太区总部数量保持稳定增长,事业部总部数量力争超过20家,并引进和储备一批培育型总部。

主要措施涵盖:(一)奖励提升能级和新增功能。对升级为亚太区总部并具备两项及以上功能的中国区总部,给予3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事业部全球总部将获得10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新增研发创新、财资管理功能的总部,也将获得相应奖励。同时,鼓励总部召开高规格商务活动,分类给予资金奖励。

(二)加大研发活动支持。支持总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税收优惠。鼓励总部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总部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研发合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资助。支持总部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等,享受经费支持。

(三)支持搭建共享式研发中心。推动总部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与各类基金对接合作,支持入驻平台的创新项目。鼓励总部参与高质量孵化器建设,搭建合作平台。

(四)支持设立财资中心。鼓励总部设立财资中心,优化资金池规则,便利跨境支付。支持总部做好汇率风险管理,享受外汇交易中心优惠服务。

(五)支持开展新型贸易。支持总部开展离岸经贸业务、保税维修和跨境再制造试点。符合条件的总部可纳入海关AEO信用培育重点企业名单,享受政策红利。

(六)鼓励总部扩大投资。实施递延纳税政策,支持总部使用留存收益扩大投资。支持总部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点产业发展。

(七)便利总部人员出入境。为总部人员提供签证、居留许可等便利,支持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家属落户,为跨国公司高管提供高层会见等便利。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