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新规实施:金融、贸易等领域迎多项变革
AI导读:
3月,一批新规将要开始实施,包括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实施、金融机构设立首席合规官、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等,覆盖金融、贸易、医疗等多个领域。
3月,一批新规将要开始实施,哪些新规会影响你我的生活?这些新规覆盖了金融、贸易、医疗等多个领域。
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旨在落实“立体追责”和“行刑衔接”,加强证券期货违法的处罚力度。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
财政部等六部门发布《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
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实施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监管,扶优限劣,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金融机构设立首席合规官
金融监管总局要求金融机构设立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加强合规管理,新规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
金融监管总局允许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自3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促进金融开放。
港澳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门槛放宽
金融监管总局放宽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的要求,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吸引港澳优质投资。
降低港澳服务提供者准入门槛
商务部分别与香港和澳门签署协议,在金融、电信等领域降低或取消对港澳服务提供者的准入门槛,自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发布的通知规定,对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此外,还有《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能检验规程》、《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新规,分别就加强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新能源汽车安全检测、打击计量违法行为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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