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持续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强调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同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四十余年间,民营企业不断壮大,展现出强大的市场活力和创新能力。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视与支持坚定不移,推动其高质量发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宪法和法律保护。新时代背景下,党中央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强调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同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被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重要位置,持续为其保驾护航。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明确表示,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这一政策导向既深刻诠释了民营经济的地位,也为新时代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定指引。
改革开放四十余年间,在党的鼓励和支持下,我国民营企业不断壮大。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再到“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不断深化,支持举措也不断加强。如今,众多民营企业在5G、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打破国际垄断,展现出强大的市场活力和创新能力,这充分证明了党中央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方针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也彻底打破了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关系的误解,表明两者是共生共荣的统一体。
为确保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坚持制度体系的连续性与创新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三个平等”原则,为新时代民营经济制度框架奠定了理论基础;党的十九大将“两个毫不动摇”纳入基本方略,实现了政策主张向制度规范的跃升;党的二十大进一步作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战略部署,推动制度体系向更深层次领域拓展。特别是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措施,体现了政策的连续性和创新性,为民营企业从“闯市场”转向“创生态”、从“单兵突进”升级为“系统作战”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打造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软环境方面,我们坚持亲清共融的政商关系与法治保障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亲”“清”二字,科学界定了新型政商关系。党员干部主动作为,建立制度化沟通平台,同时明确行政运行的法治边界,制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既破解了形式主义问题,又防范了廉政风险。此外,法治的刚性约束与政策的柔性服务相结合,切实保护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筑牢了“风险隔离墙”。
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视与支持坚定不移。从“自己人”的定位到“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的期许,从连续的政策支持到创新制度的设计,民营经济必将在党的领导下与时代同行、与国家共进,在新时代大显身手。
(文章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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