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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华融系原高管白天辉受贿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此案涉案金额高达11.08亿元,成为金融反腐领域又一标志性案件,暴露出国有金融企业监管漏洞,警示金融领域必须严格监管。

2月24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华融系”原高管白天辉受贿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起金融反腐领域的标志性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1.08亿元,日均进账75万元,继赖小民案后再次震惊金融界。

白天辉自2014年起,担任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企业提供“特殊关照”,受贿财物涵盖现金、股权、房产等,单笔最高金额达6000万元。他甚至通过设立离岸公司洗钱,将国有资产转变为利益集团的“提款机”。

白天辉的犯罪手法具有显著的“华融特色”,作为赖小民的得力助手,他深度参与了华融系的“影子银行”运作,通过虚构交易结构、包装不良资产等手段掩盖贪腐。据内部审计报告,两人主导的多个海外项目实际亏损超过200亿元,却通过虚假估值制造账面盈利。

白天辉的落马源于赖小民2018年的倒台。作为赖小民的嫡系,他长期在专题片《国家监察》中出镜忏悔,揭露了华融系腐败的运作逻辑。赖小民追求短期业绩,要求投资高风险项目,如房地产股票,导致多个高风险项目被推进,造成巨额亏损。

赖小民2021年因受贿17.88亿元被执行死刑后,办案人员从两人异常资金往来中“顺藤摸瓜”,揪出白天辉。然而,白天辉到案后始终拒不交代赃款去向,导致近8亿元资产无法追回,进一步加重了其罪责。

尽管白天辉揭发他人犯罪构成立功,但法院认为其贪腐数额巨大,严重破坏金融秩序,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这一判决与近年来多起金融反腐大案相呼应,释放出金融反腐“打虎无禁区”的强烈信号。

从赖小民到白天辉,华融系腐败案暴露出国有金融企业监管的重大漏洞。此案警示,金融领域必须严格监管,任何以“创新”为名的利益输送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