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旨在促进海洋能新技术、新模式发展,计划到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达40万千瓦,为发展中国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大河财立方消息】日前,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和国家能源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旨在促进海洋能新技术、新模式发展,为发展中国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该意见聚焦于中国海洋能规模化利用,计划到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达到40万千瓦。为此,意见鼓励山东、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省将发展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等纳入海洋经济发展重点任务,扩大示范工程规模。

  此外,意见还鼓励央企、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海洋能开发利用,并从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持续扩大工程试点、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强开放合作发展和强化政策措施保障几方面,发布了详细的指导意见。

  海洋能作为重要的绿色可再生能源,其开发利用有利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对于缓解东部沿海地区、海岛和深远海设施设备电力短缺,推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能源局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自然资发〔2025〕34号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能源局,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有关企业: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国的决策部署,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提出以下意见。意见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海洋能规模化利用,培育打造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促进海洋能新技术、新模式发展,推动海洋能与各类海上生产活动融合发展。

  意见还提出了科学核算资源潜力、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持续扩大工程试点、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强开放合作发展和强化政策措施保障等六大方面的具体措施。

  其中,在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强前沿技术研究,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装备研制应用,搭建创新服务平台。

  在持续扩大工程试点方面,意见提出实施百兆瓦级潮流能重点工程,推进波浪能规模化利用,支持温差能资源综合利用,开展海岛多能互补应用,支持多领域融合试点。

  ……(部分内容省略以保持摘要精炼)

  本意见旨在多角度、多维度、全面详尽指导中国海洋能规模化利用,为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贡献力量。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