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后帮扶政策新变化: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将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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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近日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研究制定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包括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效能、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等,未来将建立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加强脱贫地区产业发展。
中国网财经2月25日讯(记者李春晖)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近日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研究制定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过渡期之后,帮扶政策会发生哪些新变化?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农业大学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副秘书长、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唐丽霞。
五年过渡期,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我国在2020年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目标,但对摆脱贫困的县,仍做到“扶上马送一程”:从2021年起设立五年过渡期,防止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2024年,我国脱贫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今年是过渡期最后一年,帮扶工作慎终如始,毫不松懈。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多项部署,包括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效能、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等。
唐丽霞认为,今年要做好过渡期的收官工作,评估政策措施,研判新问题和新需求,总结过渡期工作,并为下一阶段工作做好准备。
过渡期之后,建立分层分类帮扶制度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评估,研究制定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文秀表示,过渡期结束后,帮扶政策不会“急刹车”,而是要分类完善,建立健全常态化帮扶制度。
唐丽霞称,过渡期内,医保、公益岗、兜底保障等帮扶政策已进行调整,并逐渐转变为更加规范、完善的制度。未来,将在识别认定的基础上,建立“分层分类帮扶制度”,按照《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到2027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基本建立。
唐丽霞建议,通过收入水平、帮扶对象的发展能力和帮扶对象的需求三个维度来“分层分类”。使帮扶措施更有针对性,提升帮扶效果。
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提升农民经营性收入
五年过渡期的主要目标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唐丽霞表示,下一阶段应加强脱贫地区的产业发展,打造乡村特色产业,提升农民的经营性收入。
唐丽霞建议,未来的帮扶政策要更多关注产业发展,尤其是新业态,包括一二三产业融合、农文旅融合等。同时,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农民生活和产业发展需要。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清查资产,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制定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办法,推动经营性资产保值增效、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
唐丽霞介绍,去年以来各地已开展相关实践,相关资产和项目已基本实现确权登记,明确了主体。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作出部署后,这些资产将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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